个税速算扣除数是什么东西
精选回答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元
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元
个税征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补贴、津贴: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收: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其中,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能包括在内。
5.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不征个人所得税
二.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内容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化验、咨询、讲学、翻译、审稿、影视、录音、演出、表演、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其他劳务等。
三.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
税。
五.经营所得
1.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2.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6.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元
7.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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