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和销项税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精选回答
负债类。
进项税和销项税都属于负债类会计科目,分别简写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进项税
会计科目:
进项税额属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科目。这一会计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金额。
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在会计记录中需要被专门归类和记录,以便后续进行税务处理和核算。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企业会将其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表示企业当期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所支付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
会计科目:
销项税属于“应交税费”科目中的一项,具体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一子目。销项税是企业在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销项税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当企业发生销售行为时,会根据计算的销项税额,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明细科目中进行记录。这部分金额会被记入贷方,表示企业当期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税率
一.13%税率
1.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低税率、零税率的外)
2.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经营租赁服务与融资租赁服务)
4.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
二.9%税率
1.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
⑴生活必需品:粮食等初级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⑵文化类:图书(含符合条件的境外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例如光盘)
⑶农业生产资料: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含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黏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农膜
⑷其他:二甲醚等
2.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三.6%税率
1.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2.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
3.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
四.零税率
1.出口货物(另有规定除外)
2.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⑴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⑵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⑶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3.航天运输服务
4.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⑴-⑼属于“现代服务”;⑽属于“销售无形资产”)
⑴研发服务
⑵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⑶设计服务
⑷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⑸软件服务
⑹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⑺信息系统服务
⑻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⑼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⑽转让技术
5.其他零税率政策:
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⑵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⑶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⑷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6.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的应税行为,除另有规定外,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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