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业的税收优惠_20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
注册会计师《税法》企业所得税中,需要考虑的政策非常全面,在常规的税收优惠之余,还需要考虑到特殊行业的优惠政策,而这些都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政策,也是考试容易出现在考题中的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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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的税收优惠
(一)鼓励软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企业(项目)及条件 | 优惠政策 | 优惠期的起算 | |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 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自获利年度起 计算优惠期 | |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 | “两免三减半”,减半是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
集成 电路 生产 企业 或项目 |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 | “两免三减半”,减半是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1)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的,自企业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 (2)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该优惠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优惠期 |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 | “五免五减半”,减半是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 | 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1.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关于促进节能服务公司发展的税收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自2021年1月1日起,为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属于可公开交易的证券化的金融资产。以下称“基础设施REITs”)试点,有关税收政策如下:
1.设立基础设施REITs前,原始权益人向项目公司划转基础设施资产相应取得项目公司股权,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即项目公司取得基础设施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基础设施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原始权益人取得项目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基础设施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原始权益人和项目公司不确认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提示
设立前资产换股权,不确认所得。
举例
2021年11月,为设立基础设施REITs,甲公司将港口项目原账面归集的2亿元,成立项目公司乙,甲公司持有乙公司100%股权。该项资产市场估值2.5亿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股权计税基础为2亿元,乙公司资产计税基础为2亿元。
2.基础设施REITs设立阶段
(1)原始权益人向基础设施REITs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实现的资产转让评估增值,当期可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允许递延至基础设施REITs完成募资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缴纳。
举例
续上例,2022年2月,甲公司转让乙公司100%股权给基础设施REITs,双方确认资产评估增值5000万元(本期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约定按2.5亿元支付股权对价。
2022年11月,基础设施REITs完成募资并支付股权转让款2.5亿元:甲公司应确认所得5000万元,依规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原始权益人按照战略配售要求自持的基础设施REITs份额对应的资产转让评估增值,允许递延至实际转让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例
续上例,假设基础设施REITs份额2亿份,2022年11月,甲公司战略配售10%自持2000万份:
2022年11月确认资产转让评估增值的所得=5000×90%=4500(万元)
假设到2023年3月,甲公司全部转让自持的2000万份:
2023年3月确认资产转让评估增值的所得=5000×10%=500(万元)。
(3)原始权益人既有通过战略配售得到的基础设施REITs份额,也有通过二级市场认购(增持)的基础设施REITs份额,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认定优先处置战略配售份额。即在其转让基金份额时,应按先进先出法,视为先出售“战略配售份额”,后出售“非战略配售份额”。
3.对基础设施REITs运营、分配等环节涉及的税收,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适用范围为证监会、发展改革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的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
知识点来源: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以上内容选自刘颖老师24年《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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