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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税收优惠不得叠加享受_20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硕2024-10-09 13: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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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3h

注册会计师《税法》企业所得税中有些税收优惠不得叠加享受。其实很好理解这个政策的实施,但本节知识并不会似想象中的这么简单,很多细节需要考生们注意理解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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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税收优惠不得叠加享受

企业所得税多项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有些优惠不叠加享受,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由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较多,有些优惠可以叠加享受,有些优惠不能叠加享受。

教材也没有列举出现实中所有的优惠政策,所以从复习备考角度看,当企业适用所得减半项目税收优惠时(例如,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四年至第六年的投资经营所得;软件企业及集成电路企业的规定减半计税的所得;年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以上的部分等),除另有规定外,这些优惠在申报表上都体现出享受了所得减半优惠,在使用税率时,不能叠加使用优惠税率减半。高新技术企业涉及所得减半征收项目的,也应按法定税率25%计算减半,不能叠加使用优惠税率减半。

企业所得税中,也存在可以叠加享受的优惠,如小型微利企业税基式减免与税率式减免可以叠加享受;西部大开发15%税率的企业,涉及定期减半征收或专项所得减半优惠的,可以按照企业适用税率(15%)计算减半。

举例

某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度取得技术转让收入900万元,技术转让成本200万元,除该项所得外,该企业其他应税所得1000万元,假设该企业无以前年度亏损及投资抵扣优惠。则该企业202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多少万元?

【分析】该企业技术转让所得=900-200=700(万元),500万元以下免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200万元)减半征税。税基减半不能叠加优惠税率,只能使用法定税率计税。

技术转让所得应纳所得税额=(700-500)×50%×25%=25(万元);

其他应税所得应纳所得税额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0×15%=150(万元);

该企业2023年度应纳所得税额=25+150=175(万元)。

知识点来源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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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选自刘颖老师24年《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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