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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_2025《税法》考点抢先学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硕2024-10-14 16:15:37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册会计师《税法》个人所得税中的应纳税所得税的其他规定,其实是对前述规定的补充,但确实两星重量级的知识点,建议同学们还是需要将其理解和学习一下,不要战略性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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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1.非货币所得的确定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2.中介费的扣除

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提供劳务等过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费,如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的,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知识点来源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

25年新课方案

以上内容选自刘颖老师24年《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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