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_20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
在注会考试众多科目中,税法往往是让许多考生感到头疼的一门。复杂的税法规定、繁多的税收政策,似乎总是让人难以捉摸。为了让大家更轻松的学习《税法》,东奥整理了20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以下是第六章知识点“烟叶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的讲解,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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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税率计算。因此,实际应用的烟叶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价款×(1+10%)×税率
二、征收管理
要点 | 规定 |
纳税地点 | 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 |
纳税期限 | 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
纳税申报 | 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
征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税法没有直接明确“发生月终了之日”是否包括当天,这需要查看民法的规定。按照《民法典》第201条: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知识点来源: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以上内容选自刘颖老师24年《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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