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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税的税收优惠_20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李雪婷2024-11-05 16:39:56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各位考生不能靠死记硬背来学注会税法,要理解政策的含义和逻辑,尤其是要知道政策要解决什么问题,这样才能知晓政策的针对点,从而有针对性去解题。20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正在更新中,快来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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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税的税收优惠_20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

吨税的税收优惠

一、直接优惠

下列船舶免征吨税: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5.捕捞、养殖渔船;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警用船舶;

9.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

符合上述第5~9项的优惠规定的船舶,应当提供海事部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等部门、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或者使用关系证明文件,申明免税的依据和理由。

二、延期优惠

在吨税执照期限内,应税船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按照实际发生的天数批注延长吨税执照期限:

1.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并不上下客货。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征用。

符合延期优惠规定的船舶,应当提供海事部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等部门、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或者使用关系证明文件,申明延长吨税执照期限的依据和理由。

知识点来源:第七章 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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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选自刘颖老师24年《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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