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_2025年注会《税法》入门知识科普
注会税法知识点细碎,记忆性内容较多,各个章节之间相对独立,但与会计相关知识和实务联系紧密。本文整理了注会《税法》耕地占用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入门知识点,零基础考生赶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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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占用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 ]
一、耕地占用税
1.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税率一次性征收的税种。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2.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包括用于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征(占)用的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3.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4.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计算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率。人均耕地面积越少,单位税额越高。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定额税率
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耕地占用税法》规定所确定的当地适用税额,加按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知识点来源:东奥会计在线教研团队
以上就是2025年注会《税法》入门知识——耕地占用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讲解,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2025年注会考试时间是8月23日和24日,时间不等人,建议考生们克服拖延症,尽早开始备考,争取顺利通过2025年注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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