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_2025年注会《税法》入门知识科普
注会税法科目知识点细碎,各个章节相对独立,考生需要将各个税种的要素做好整理和归纳,区分记忆。2025年注会备考预习正在进行中,东奥整理了2025年注会《税法》入门知识科普,考生们赶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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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税 ]
1.概念及特点
环境保护税(简称“环保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
2.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3.计税依据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2)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3)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吨)确定;
(4)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4.征收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税务机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知识点来源:东奥会计在线教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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