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法》规定的几个重要的税款征收制度_25年注会税法入门知识
注会专业阶段考试科目有六科,各科目难度程度和学习方法不同。《税法》科目难度适中,考生要通过理解、记忆、归纳的方式学习税法的知识点,以下是25年注会税法入门知识,赶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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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管法》规定的几个重要的税款征收制度 ]
(一)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特殊困难的主要内容:一是因不可抗力;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二)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三)减免税收制度
基本要点 | 主要规定 | |
减免税的类别 | 申报享受减免税 | 需在申报享受时随申报表报送附列资料 |
无需报送附列资料 | ||
备案类减免税 | 是指不需税务机关核准但需备案的减免税项目 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申报征期后的规定时限提交相关备案材料,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范的,不得享受减免税 | |
核准类减免税 | 是指应由有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的减免税项目 对于核准类减免税,凡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核准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核准类减免税 |
(四)税收调整制度
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调整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
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3.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五)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案件,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六)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采用法定的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七)欠税清缴制度
主要措施:
1.严格控制欠缴税款的审批权限——权限集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税务局。
2.限期缴税时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3.建立欠税清缴制度
知识点来源:东奥会计在线教研团队
注会税法知识点繁多,建议在学习之前先整理税法的知识框架,明确各个章节的重点和难点。2025年注会考试时间是8月23日和24日,预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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