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_20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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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基本要点 | 主要规定 |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 (1)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 (2)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3)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这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所的特别授权 |
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 | 税务行政处罚实行行为发生地原则,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市、旗)以上税务机关管辖 |
知识点来源:第十四章 税务行政法制
以上内容选自刘颖老师24年《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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