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证发出前的控制_2019年注会审计基础阶段知识点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通道已经关闭了,大家应该进入到备考阶段了。在这里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函证发出前的控制的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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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证发出前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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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审计证据
【知识点】函证发出前的控制
函证发出前的控制
发函前,要恰当设计、充分核对,经被审计单位盖章,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并注意:
(1)需要被询证者确认的信息是否与被审计单位账簿记录一致;
(2)考虑选择的被询证者是否适当,包括对被函证信息是否知情、是否具有客观性、是否拥有回函的授权等;
(3)是否已在询证函中正确填列供被询证者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函的地址;
(4)是否已将部分或全部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记录核对,以确保询证函中的名称、地址等内容的准确性。
注册会计师审计科目相对来说较难,希望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注:以上内容选自范永亮老师《审计》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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