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审计考前重点学习笔记——存货监盘特殊情况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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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知识点】
1.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存货监盘不可行。如:有毒或存放地点(在境外):实施替代程序,实在不行,考虑审计意见类型
2.因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无法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注册会计师应当另择日期实施监盘,并对间隔期内发生的交易实施审计程序。
不可预见的情况一是注册会计师无法亲临现场,即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其无法到达存货存放地实施存货监盘;
二是气候因素,即由于恶劣的天气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或由于恶劣的天气无法观察存货,如木材被积雪覆盖。
3.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
如果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一项或两项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该存货存在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向持有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第三方函证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2)实施检查或其他适合具体情况的审计程序。
其他审计程序可以作为函证的替代程序,也可以作为追加的审计程序。
其他审计程序的示例包括:
①实施或安排其他注册会计师实施对第三方的存货监盘(如可行);
②获取其他注册会计师或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针对用以保证存货得到恰当盘点和保管的内部控制的适当性而出具的报告;
③检查与第三方持有的存货相关的文件记录,如仓储单;
④当存货被作为抵押品时,要求其他机构或人员进行确认。
【理解诀窍】
审计中的困难、时间或成本等事项本身,不能作为注册会计师省略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或满足于说服力不足的审计证据的正当理由,不属于存货监盘不可行的情况。
审计是CPA考试六科中“三座大山”之一,历年考试均有一定难度,需要大家认真学习备考。以上就是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存货监盘特殊情况的处理相关内容,考生要相信付出总会有收获的。注会考试时间为8月27日-29日,希望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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