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证发出前的控制措施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宋莹 2022-07-18 14:15:15

精选回答

东奥注册会计师

2024-09-12 01:51:58

函证发出前的控制措施

函证发出前的控制措施:

询证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为使函证程序能有效的实施,在询证函发出前,注册会计师需要恰当的设计询证函,并对询证函上的各项资料进行充分核对。

注意事项可能包括:

1、询证函中填列的需要被询证者确定的信息是否与被审计单位账簿中的有关记录保持一致;对银行存款的函证,需要银行确认的信息是否与银行对账单等保持一致。

2、考虑选择的被询证者是否适当,包括被询证者对被函证信息是否知情,是否具有客观性,是否拥有回函的授权。

3、是否已在询函中正确填列被询问者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函的地址。

4、是否已将部分或全部被询函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进行核对,以确保询证函中的名称,地址的准确性。

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审计程序的作用

函证的其他内容

更多知识点解读和考试重难点的分析,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审计栏目。

免费试听 全部>>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名师核心课程

零基础指引班

高质量章节测试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通关法

辅导课程
2025年注册会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