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监盘和存货监盘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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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监盘和存货监盘的区别:
1、监盘对象
(1)存货监盘
存货监盘的对象是存货;
(2)库存现金监盘
库存现金监盘的对象是库存现金。
2、监盘目标
(1)存货监盘目标
存货监盘目标为:获取资产负债表日有关存货的数量和状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计划可靠性的审计证据,检查存货的数量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归属于被审计单位,存货有无毁损、陈旧、过时、残次、短期等状况。
(2)库存现金监盘目标
监盘库存现金是证实资产负债表中库存现金是否存在的一项重要审计程序。
3、监盘时间
(1)存货监盘时间安排
存货监盘的时间安排包括实地察看盘点现场的时间、观察存货盘点的时间和对已盘点存货实施检查的时间,应当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协调,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存货盘点时间确定监盘时间。
(2)库存现金监盘时间安排
上午上班前或下午下班时。
4、针对的认定
(1)存货监盘
存货监盘可证实存货的存在、完整性以及权力和义务认定(其实个人感觉也可以证实存货的计价和分摊认定,毕竟存货监盘时注册会计师要确认存货的状况,而存货的状况会影响计价和分摊)。
一般而言,监盘可足以证实存货的存在认定,而其他认定还需要实施其他审计程序加以证实。
(2)库存现金监盘
监盘库存现金能证实库存现金的存在认定。
5、监盘范围
(1)存货监盘范围
重点考虑重要存货存放地点,特别是金额较大及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存货地点,将这些存货地点纳入监盘范围。不同地点存放相同存货,应同时进行监盘,如果实在不能同时进行监盘,应贴上封条,以防被审计单位作弊。
(2)库存现金监盘范围
通常包括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找换金等。库存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的,应同时进行盘点。
6、盘点人员
(1)存货监盘
被审计单位仓库人员(必要时还包括专家)参加盘点,注册会计师监盘。
(2)库存现金
被审计单位出纳员、会计主管必须参加盘点,注册会计师监盘。
7、监盘方式
(1)存货监盘
应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
(2)库存现金
最好采用“突击式”检查。
8、监盘程序
(1)存货监盘
应先制定存货监盘计划。在监盘存货前,注册会计师应先观察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并附有盘点标识,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对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注册会计师应当查明未纳入的原因。注册会计师应评价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观察管理层制定的盘点程序的执行情况,检查存货,执行抽盘。在存货监盘结束时还应再次观察盘点现金,以确定所有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均已盘点,另要取得并检查已填用、作废及未使用盘点表单的号码记录,确定其是否连续编号,查明已发放的表单是否均已收回,并与存货盘点的汇总记录进行核对。
(2)库存现金
应先制定监盘计划,确定监盘时间。注册会计师核对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收付凭证。出纳员盘点现金,注册会计师监盘,编制库存现金监盘表,然后注册会计师再核对账实,如有差异,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查明原因,必要时应提请被审计单位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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