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函中的免责或其他限制条款_24年注会审计划重点
无论是采用纸质还是电子介质,被询证者的回函中都可能包括免责或其他限制条款。下文为大家带来注会审计知识点回函中的免责或其他限制条款的相关内容,了解对回函可靠性不产生影响的条款和对回函可靠性不产生影响的条款,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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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三章:审计证据
第三节:函证
【知 识 点】
回函中的免责或其他限制条款
无论是采用纸质还是电子介质,被询证者的回函中都可能包括免责或其他限制条款。
1.对回函可靠性不产生影响的条款
回函中格式化的免责条款可能并不会影响所确认信息的可靠性,实务中常见的这种免责条款的例子包括:
(1)“提供的本信息仅出于礼貌,我方没有义务必须提供,我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担保”。
(2)“本回复仅用于审计目的,被询证方、其员工或代理人无任何责任,也不能免除注册会计师做其他询问或执行其他工作的责任”。
其他限制条款如果与所测试的认定无关,也不会导致回函失去可靠性。例如,当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是投资是否存在,并使用函证来获取审计证据时,回函中针对投资价值的免责条款不会影响回函的可靠性。
2.对回函可靠性不产生影响的条款
一些限制条款可能使注册会计师对回函中所包含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注册会计师能够信赖其所含信息的程度产生怀疑。实务中常见的影响回函可靠性的限制条款举例及应对措施,如图3-9所示。
如果认为询证函回函不可靠,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其对评估的相关重大错报风险(包括舞弊风险),以及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直接打电话给被询证者等方式以验证回函的内容和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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