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_25年注册会计师审计考点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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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
如果在会计或审计以外的某一领域的专长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必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
一、可能需要利用专家工作的情形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下列工作时可能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
(1)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2)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3)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风险,确定并实施总体应对措施;
(4)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5)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时,评价已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二、确定是否利用专家工作时可能考虑的因素
(1)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是否利用了管理层的专家的工作;
(2)事项的性质和重要性,包括复杂程度;
(3)事项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4)应对识别出的风险的预期程序的性质,包括注册会计师对与这些事项相关的专家工作的了解和具有的经验,以及是否可以获得替代性的审计证据。
三、确定需要实施的审计程序时考虑的事项
在确定与专家相关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事项:
(1)与专家工作相关的事项的性质;
(2)与专家工作相关的事项中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3)专家的工作在审计中的重要程度;
(4)注册会计师对专家以前所做工作的了解,以及与之接触的经验;
(5)专家是否需要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
四、可能表明需要实施与一般情形相比不同的或更广泛的审计程序的情形
(1)专家的工作与涉及主观和复杂判断的重大事项相关;
(2)注册会计师以前没有利用某个专家的工作,也不了解其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专家实施的程序构成审计工作必要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就某一事项提供建议;
(4)专家是会计师事务所外部专家,因此不受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的约束。
知识点来源:第十五章 注册会计师利用他人的工作
注:以上内容选自刘圣妮老师24年《审计》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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