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会经济法精选习题——物权法律制度
注会考试强化阶段备考的学习任务有哪些?小编认为它和基础阶段是有很大区别的,在强化阶段考生们是通过习题练习的方式来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所以选择高质量习题对考生们的备考有很大帮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部分精选习题,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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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概述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的种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7)
A.海域属于不动产
B.文物属于禁止流通物
C.金钱属于非消耗物
D.牛属于可分物
【答案】A
【解析】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物;金钱属于消耗物;牛属于不可分物。
考点二:物权变动的原因
甲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建成一栋办公楼。4月20日,甲公司办理了办公楼产权的首次登记。5月20日,甲公司将该栋办公楼卖给了乙公司,并于5月30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则甲公司取得该办公楼所有权的时间是( )。
A.2022年4月1日
B.2022年4月20日
C.2022年5月20日
D.2022年5月30日
【答案】A
【解析】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考点三: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甲企业将一套机器设备于2022年1月1日租给乙企业使用,租期半年。3月10日甲企业将该设备卖给了丙企业,双方约定,租期届满后(7月1日)由乙企业将该设备直接返还给丙企业。则丙企业取得该设备所有权的时间是( )。
A.2022年1月1日
B.2022年3月10日
C.2022年6月30日
D.2022年7月1日
【答案】B
【解析】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此种交付替代方式为指示交付。本题中甲企业将该设备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丙企业的协议生效时,丙企业即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考点四:动产所有权取得的特殊方式
添附是所有权取得的特殊方式。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添附的有( )。(2020)
A.加工
B.先占
C.附合
D.混合
【答案】ACD
【解析】添附是附合、混合与加工的总称。
考点五:用益物权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9)
A.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B.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非经国务院审批不得转让
C.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
D.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
【答案】A
【解析】选项B: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选项C:《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选项D: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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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习题选自马兆瑞老师《经济法》习题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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