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历年试题训练——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
注会考试经济法基本上每章都有考点,知识点考查重基础,涉及的知识点都是课件和图书中知识点。考生在复习备考时要以教材和大纲为基准,全面复习。下文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科目第七章的历年试题,一起来练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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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证券的交易场所
(2021年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交易场所的有( )。
A.区域性股权市场
B.证券交易所
C.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D.各地产权交易所
【答案】BC
【解析】(1)选项BC: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2)选项AD: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我国区域性股权市场主要表现为各地的产权交易所)。
【考点2】投资者保护
(2021年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因素中,可用于区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的有( )。
A.财产状况
B.金融资产状况
C.投资知识和经验
D.专业能力
【答案】ABCD
【解析】根据财产状况(选项A)、金融资产状况(选项B)、投资知识和经验(选项C)、专业能力(选项D)等因素,投资者可以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
● ● ●
(2017年单选题)甲上市公司上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50亿元人民币。甲公司拟为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6亿元,并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甲公司章程规定,单笔对外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披露该笔担保的最早时点应当是( )。
A.甲公司董事会就该笔担保形成决议时
B.甲公司股东大会就该笔担保形成决议时
C.证券交易所核准同意甲公司进行担保时
D.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时
【答案】A
【解析】上市公司提供重大担保,构成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1)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3)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
● ● ●
(2021年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资产出让方为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此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该期限是( )。
A.24个月
B.48个月
C.12个月
D.36个月
【答案】D
【解析】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1)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2)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3)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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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会考试时间是8月26-28日,没有不会做的事,只有不想做的事。祝愿考生们顺利通过注会考试。
注:以上习题选自陈小球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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