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_注会税法热点答疑
与注会其他科目对比,《税法》是文理较为结合的科目,既涉及到法条法理文字的理解,又会涉及到税额等运用和计算,而答案准确的前提就是理解知识点,并读懂题意,同学们在学习时遇到不明白的问题一定不可以囫囵吞枣,得过且过,建议通过不同的题型,找到知识理解的底层含义。
只要涉及税额都包括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吗?
问题来源:
坐落于某县城的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A牌卷烟,2022年12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实际支付收购价款1200万元、另支付100万元的价外补贴,按规定缴纳了烟叶税,开具合法的农产品收购凭证。
(2)将收购的烟叶全部运往位于县城的乙企业(一般纳税人)加工烟丝,支付运费,取得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含税运费50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30万元、辅料费30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本月收回全部委托加工的烟丝,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相关税费。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80%生产A牌卷烟7000箱。本月销售A牌卷烟给丙卷烟批发企业30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40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予丙企业2%的折扣。
(4)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剩余的20%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500万元。
(5)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客车4辆,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200万元;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经营用的运输卡车5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3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A牌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36%、定额税率150元/箱;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3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甲卷烟厂应缴纳的烟叶税。
应缴纳烟叶税=1200×(1+10%)×20%=264(万元)。
(2)计算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相关税费。
①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材料成本=(1200+100+264)×(1-10%)+50÷(1+9%)=1453.47(万元)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453.47+130+30)÷(1-30%)×30%=691.49(万元)
②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同时,应代收代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应代收代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691.49×(5%+3%+2%)=69.15(万元)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相关税费合计=691.49+69.15=760.64(万元)。
(3)计算甲卷烟厂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现金折扣是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时偿还货款而给予的折扣优惠,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已纳消费税额可以按照生产领用数量扣除。
应纳消费税=4000×36%+3000×150÷10000-691.49×80%=931.81(万元)。
(4)判断甲卷烟厂业务(4)是否应缴纳消费税?如需要缴纳,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原计税价格对外销售的,应缴纳消费税,但可以抵扣委托加工环节已纳的消费税额。
烟丝组成计税价格=(1453.47+130+30)÷(1-30%)=2304.96(万元)
对外销售价格500万元>2304.96×20%=460.99(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500×30%-691.49×20%=11.7(万元)。
(5)计算甲卷烟厂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入客车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属于购进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130+30)×13%+50÷(1+9%)×9%+(1200+100+264)×10%+300×13%=220.33(万元)。
(6)计算甲卷烟厂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应缴纳增值税=(4000+500)×13%-220.33=364.67(万元)。
东奥解答
不是的。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国家收取的费用,不是税金本身哈。故一般情况下只让计算税额的时候,不包含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如果问税费的话,就包含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只有一个地方比较特殊,即使题目问的是税金,也要加上教育费附加。就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让计算扣除项目中的“与转让环节的税金”的时候,这里虽然只说了“税金”,没有说“税费”,也是包含教育费附加的,是否包含地方教育附加,要看题目已知条件,题目已知条件告诉包含就包含,题目已知条件告诉不包含就不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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