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_注会税法热点答疑
注会《税法》中城建税虽然不像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大税种复杂,但其与增值税联系紧密,因此在学习增值税的基础上,才利于更好的理解与计算城建税的应纳税额,在客观题中会考核到相关知识,同学们需要多多强化练习。
城建税不是出口不退,进口不征吗,答案A是什么意思?
问题来源:
以下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B、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C、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D、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确答案:A,C,D
答案分析:选项B: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东奥解答
是的,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但选项A不属于进口也不属于出口
选项A:对于计算出的期末留抵税额,不需要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而是在计税依据中进行剔除。留抵退税,退的是企业没有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国家为了减少纳税人资金的占用,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税务机关会把留抵的增值税退给纳税人。这些进项税,假设没有享受退税,在以后的日子里,也会在销项税额中慢慢抵扣掉,成为城建税计税依据的减项;既然享受退税了,以后不会再作为进项税抵扣,那么享受退税时,就要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的减项。
【举例说明】某市甲公司2022年7月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80万元,当期取得进项税额10万元,上月账面期末留抵税额40万元,假设不符合退还留抵税额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在8月15日之前(8月申报期)应申报缴纳7月份的增值税=80-10-40=30(万元)。同时应申报缴纳7月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0×7%=2.1(万元)。如果上月的留抵税额40万元适用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政策,已在7月申报期申请退还,7月20日收到退税款,则8月申报期应申报缴纳7月份的增值税税额=80-10=70(万元)(已申请退还的留抵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不能再抵扣),该公司还应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根据“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的政策规定,所以8月申报期应申报缴纳7月份的城建税=(70-40)×7%=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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