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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考点!2023年注会考试会计科目中出现的新考点(3)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冯婷婷2024-05-21 16:17:49

一直以来,在每一年的注会考试中都会出现以往没有考察过的知识点,有的可能是由于中注协想要考察的偏难怪一点,也有部分知识点是新兴的考点,也就是说,这些新考察的知识点中有一部分是未来几年内考察的“常客”,那么我们今天就来看一下各个科目中在2023年注会考试中新出现的知识点吧!

新知识点-大

会计(Part.1)会计(Part.2)会计(Part.3)



分部报告

(一)经营分部的认定

经营分部,是指企业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企业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企业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企业存在相似经济特征的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1)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相同或相似;

(2)生产过程的性质相同或相似,包括采用劳动密集或资本密集方式组织生产、使用相同或者相似设备和原材料、采用委托生产或加工方式等;

(3)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相同或相似,包括大宗客户、零散客户等;

(4)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相同或相似,包括批发、零售、自产自销、委托销售、承包等;

(5)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相同或相似,包括经营范围或交易定价机制等。

(二)报告分部的确定

报告分部,是指符合经营分部定义,按规定应予披露的经营分部。

1.经营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确定为报告分部【点拨】:

(1)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3)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10%或者以上。

2.未满足上述条件,但企业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财务报告使用者有用的,也可将其确定为报告分部。报告分部的数量通常不超过10个,如果报告分部的数量超过10个需要合并的,以经营分部的合并条件为基础,对相关的报告分部予以合并。

3.确定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的,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即使它们未满足规定的条件),直到该比重达到75%。

(三)分部信息的披露

企业报告分部确定后,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报告分部下列信息:

1.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2.每一报告分部的利润(亏损)总额相关信息,包括利润(亏损)总额组成项目及计量的相关会计政策信息。

3.每一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相关信息,包括资产总额组成项目的信息,以及有关资产、负债计量的相关会计政策。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将相关资产或负债分配给报告分部的基础。

4.除上述已经作为报告分部信息组成部分披露的内容外,企业还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每一产品和劳务或每一类似产品和劳务的对外交易收入;

(2)企业取得的来自于本国的对外交易收入总额,以及企业从其他国家取得的对外交易收入总额;

(3)企业取得的位于本国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独立账户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以及企业位于其他国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独立账户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

(4)企业对主要客户的依赖程度。

5.报告分部信息总额与企业信息总额的衔接。

6.比较信息。

关于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一)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二)合同资产与应收款项

项目定义面临风险
应收款项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因素信用风险
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信用风险和履约风险



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

企业可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一)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二)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某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某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四)个别计价法

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在这种方法下,是把每一批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

说明:此处涉及的“新”考察的知识点,均根据注会考试近3年中注协公布的真题考点整理所得,仅供参考。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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