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考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努力通过2018中级经济师考试,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日积月累的努力奋斗,为通过考试奋战到底。东奥小编整理了《财政税收》预习考点,助您巩固知识点,加深印象。
【内容导航】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科目第四章货物和劳务税制度
【知识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的规定(17%、11%)
1. 基本规定:
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货物:有形动产,含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 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
【提示】注意外购货物用途与视同销售的关系。
致力于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考点汇总,为您提供优质的知识点进行复习,经常关注,及时积累,做好一切考前准备,顺利的通过中级经济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