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考点: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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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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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科目第四章货物和劳务税制度
【知识点】: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销项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得增值税。
1.销售额的确定——计税依据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价款是不含税价款
(2)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价税合计数需要换算
(一)一般规定
1.全部价款:“不含税”
(1)判断题目给出的金额是否含税?
根据题目描述确定
(2)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2.价外费用(含税收入)
除另有规定外,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提示】价外费用押金属于含增值税收入,应当先换算为不含税价格,再并入销售额征税。
3.销售额内不包括内容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①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5)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收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P91)
4.包装物押金(属于销售额范围的特殊规定)
【提示】包装物押金属于含增值税收入,作销售处理时,应当先换算为不含税价格,再并入销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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