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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考点: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子琪2018-03-08 15:45:00

北京

冲刺教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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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科目第五章所得税制度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掌握)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

1. 权责发生制

2. 税法优先原则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数-纳税调整减少数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三)亏损弥补

亏损:按税法计算的亏损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四)清算所得的计算(熟悉)

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等

(五)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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