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规定_2022中级经济师财税备考知识点
许多时候,我们不是跌倒在自己的缺陷上,而是跌倒在自己的优势上,因为缺陷常常给我们以提醒,而优势却常常使我们忘乎所以。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进入关键时间,东奥教研团队为考生们总结了《财政税收》的知识点,今天为同学们带来的是准备参加《财税》考试的同学们快快学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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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所属章节】
第四章:货物和劳务税制度
【知识点】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规定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实施行业 | 所有行业 | 部分先进制造业 | |
实施时间 | 2019年4月1日起 | 2019年6月1日起 | |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 相同条件要求 | ①定比增加3月底——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②信誉良好不违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③优惠退税未享受——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 |
不同条件要求 | 增量持续有门槛——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 增量持续无门槛——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 |
计算公式 | 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 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
【提示】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以上内容源自斌哥老师讲义)
无论你去向何方,不管天气如何,永远带上自己的阳光。备考2022年中级经济师可以参考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勤做练习,脚踏实地方可有质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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