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9年中级会计资格审核方式已公布
湖南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简章已公布,资格审核方式为: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东奥小编为湖南中级考生整理了2019年中级资格审核方式的相关内容,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湖南2019中级会计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后,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2.具有博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后,担任会计师职务2年以上;
3.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出站后;
4.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具备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30号)所规定的破格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四)注意事项
1.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不包括其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研究生(提供就业社保证明),学习期间计算工作年限,非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2.学历是指国家认可的正规学历;函授、自考等成人类非全日制后续学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6日。
二、湖南2019中级会计资格审查方式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
(二)资格复审。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发布后,省会计考办将及时通过湖南会计信息网公布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复审安排。市州人社(职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2019年11月19日前)做好本地区考试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成绩合格人员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按有关规定提交材料。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学历、资历、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见附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市州人社部门资格审查予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相应考试成绩、不发确认文件、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高级资格考试的考后资格审查,在合格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进行。届时,若查明报考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能参加职称评审。
(四)2018、2019年两年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和2019年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在2019年进行资格复审。因有特殊原因、未在各市州会计考办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在2020年度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审时补办一次资格复审。届时仍不补办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省会计考办清理相关数据,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自负。
(五)考后资格复审结束后,市州人社(职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发文确认本市州合格人员名单,并将资格证书发放至个人。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中级会计师频道提供的以上中级会计资格审核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