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延考地区退费情况汇总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退费情况 | 延考备考攻略 |
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地区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取消了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那么报名参加考试涉及的相关费用该如何处理呢?为了方便考生了解相关资讯,本文整理了延考地区退费情况的汇总内容,赶紧来看看吧!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延考地区退费情况汇总 | |||
地区 | 退费情况概述 | 政策原文 | |
西藏自治区 | 不能参加西藏自治区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由考点所在地市财政部门统计并完成退费相关工作。 | 政策原文>> | |
江西省 | 鹰潭市 | 申请退费的考生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一资格考试管理—考试报名一查看报名记录一登录账号一报名成功查询—退费—填写并确认退费信息—提交。(由于手机APP端无法实现退费操作,请考生在电脑端申请退费。 | 政策原文>> |
吉安市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
萍乡市 | 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萍乡考区)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传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办理退费申请 | 政策原文>> | |
海南省 |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对报名参加海南考区考试的考生,将由海南省财政厅统一安排退费。 | 政策原文>> |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商丘市 | 考试报名费退费等后续其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 政策原文>> | |
开封市 | 考试报名费将原额退还。 | 政策原文>> | |
鹤壁市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
洛阳市 | 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退还通过审核的相关考生的报名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管控或隔离证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街道办、社区出具9月3日至5日封控证明),申请退费。未按时申请的,默认放弃申请退费。 | 政策原文>> | |
新疆8个地区 | 对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如期组织中级资格考试的8个考区的考生,需退费的,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办理退费手续。 | 政策原文>> |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对报名参加大庆考点考试的考生统一安排退费。 | 政策原文>> |
省直考点 哈尔滨考点 | 对报名参加省直考点、哈尔滨考点考试的考生统一安排退费。 | 政策原文>> | |
天津市 | 一、退费范围 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时间安排 1.退费信息登记时间:2022年9月9日9:00至18日24:00。 2.退款预计到账时间:2022年10月31日前。 | 政策原文>> | |
兵团8个考区 | 不具备组织考试条件的八个考区的考生和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正常考试的考生,如需退费,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办理退费手续。 | 政策原文>> | |
辽宁省4个考区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
陕西省 | 商洛市 |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对报名参加商洛考区考试的考生,将由陕西省财政厅统一安排退费。 | 政策原文>> |
榆林市 |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对报名参加榆林考区考试的考生,将由陕西省财政厅统一安排退费。 | 政策原文>> | |
渭南市 |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对报名参加渭南考区考试的考生,将由陕西省财政厅统一安排退费。 | 政策原文>> | |
河北省 | 承德市 |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对已报名参加2022年度承德考区考试的考生,将统一安排退费。 | 政策原文>> |
沧州市 |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对报名参加沧州考区考试的考生,将由沧州市会计考办统一安排退费。 | 政策原文>> | |
廊坊市 |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对已报名参加2022年度廊坊考区考试的考生,将统一安排退费。 | 政策原文>> | |
保定市 |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对已报名参加2022年度保定考区考试的考生,将统一安排退费。 | 政策原文>> | |
张家口市 |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对报名参加张家口考区考试的考生,将统一安排退费。 | 政策原文>> | |
邢台市 |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对报名参加2022年度邢台考区考试的考生,将统一安排退费。 | 政策原文>> | |
石家庄市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
唐山市 |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对报名参加唐山考区考试的考生,将由唐山市会计考办统一安排退费。 | 政策原文>> | |
衡水市 |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对报名参加衡水考区考试的考生,将由衡水市会计考办统一安排退费。 | 政策原文>> | |
邯郸市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
四川省 | 成都、泸州、南充等考区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阿坝考区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
资阳市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
内江市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
攀枝花市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
达州市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
青海省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
内蒙古 | 二连浩特市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锡林郭勒盟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
山东省 | 济宁市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甘肃省 | 甘南州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重庆市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考点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
贵州省 | 贵阳市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暂未发布 | 政策原文>> |
仙桃市 | 如有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相关考生可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11月 6 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提交考试期间本人受疫情管控等相关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 | 政策原文>> | |
荆州市 | 因疫情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认真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考试期间本人受疫情管控等相关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 | 政策原文>> | |
广东省 | 江门市 | (一)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index.asp(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登记信息及提交资料。 (二)退费考生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登记信息及提交资料后,请按个人报名考生信息表上原选定我市下辖各县(市、区),同时将相关申请资料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不含节假日)报送到相关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 政策原文>> |
梅州市 | (一)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index.jsp(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登记信息。 (二)考生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登记信息的同时,请将相关申请材料发送我局会计科邮箱365866121@QQ.COM,邮件主题统一填写:考生姓名+申请中级退费或成绩延长。 | 政策原文>> | |
中山市 | 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陆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index.jsp(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原文>> | |
珠海市 | 在珠海考区报名参加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缴费成功,经审核符合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将退还报名费并延长2021年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1年。 退费时间:10月24日至11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 政策原文>> | |
河源市 |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等出具的管控隔离证明。 | 政策原文>> | |
阳江市 |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index.jsp(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登记信息。 | 政策原文>> | |
肇庆市 |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肇庆考区考生,请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原文>> | |
茂名市 |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原文>> | |
潮州市 |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原文>> | |
清远市 |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原文>> | |
汕头市 | 一、申请范围 在我市报名参加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并缴费成功,但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导致未参考或放弃考试的考生,不列入申请对象范围)。 二、申请时间 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 政策原文>> |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合肥市已于9月3日至5日完成中级会计考试,并不举行延期考试。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请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审核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原因说明、疫情管控等相关证明材料。 | 政策原文>> |
宿州市 | 宿州市已于2022年9月3日-4日完成了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鉴于宿州市当前新冠疫情形势复杂,决定不再安排延考。 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请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审核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原因说明、疫情管控等相关证明材料。 | 政策原文>> | |
蚌埠市 | 请因疫情防控未能参加全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蚌埠考区的考生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申请退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 政策原文>> | |
芜湖市 | 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可在2022年10月24日—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请先注册),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个人申请书、考试时间考生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疫情管控证明。 | 政策原文>> | |
安庆市 | 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可在2022年10月24日——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请先注册),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个人申请书、考试时间考生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疫情管控证明(参考模板附后)。 | 政策原文>> | |
淮北市 | 按照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请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审核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原因说明、疫情管控等相关证明材料。并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申请登记。 | 政策原文>> | |
阜阳市 | 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审核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原因说明、疫情管控等相关证明材料。 | 政策原文>> | |
滁州市 | 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必须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个人书面申请和社区疫情管控证明或汽车站、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等单位出具的停运证明等材料)进行申请登记。 | 政策原文>> | |
六安市 | 1. 退费范围:2022年9月3日至5日因疫情被隔离或交通管制等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2.退费保留成绩程序: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必须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个人书面申请和社区疫情管控证明或汽车站、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等单位出具的停运证明等材料)进行申请登记。通过审核的考生退还相关报名费(先退费明年再重新报名缴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 政策原文>> | |
池州市 | 对于确因疫情管控未能参加于9月3日-4日举行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池州考区)的考生,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可申请退费并延长合格成绩有效期一年。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可在2022年10月24日——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请先注册),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个人申请书、考试时间考生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疫情管控证明(参考模板附后)。 | 政策原文>> | |
马鞍山市 | 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可在2022年10月24日-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请先注册),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个人申请书、考试时间考生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疫情管控证明(参考模板附后)。 | 政策原文>> | |
福建省 | 如有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可申请退还相关考试报名费,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原文>> | |
福建省 | 厦门市 | 请符合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5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上传未能参加考试情况说明及疫情防控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 | 政策原文>> |
福州市 | 根据省会计考办通知,我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已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行,我省不再举行延期考试。如有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可申请退还相关考试报名费,2021年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请符合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上传相关材料。 | 政策原文>> | |
云南省 | 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原文>> | |
吉林省 | 本着服务考生的原则,吉林省考区对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如期参加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开通退费、保留成绩等服务。请相关考生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退还报名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 政策原文>> | |
湖南省 |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可于3日后再次登录网站查看审核结果。 | 政策原文>> | |
宁夏 | 个别考生由于疫情封控隔离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本着服务考生的原则,宁夏考区对此类考生开通退费、保留成绩等服务。请相关考生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退还报名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 政策原文>> | |
持续更新中…… |
考试延期,但是备考不能延期!面对中级会计延考的通知,考生一定要以平常心去面对,不骄不躁,心平气和的继续学习,不要因为考试延期就放松警惕,懈怠备考!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考生一定要将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个人防护,在家安心备考!
中级会计考试延期,为考生争取到了更多的复习时间,考生可以将时间合理利用起来,把之前未能及时消化的知识点重新学习一遍,将未能仔细阅读的教材重新看一遍,不断进行查漏补缺,把备考坚持到底,争取顺利“通关”!
坚持就是胜利!希望考生们都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考试,成功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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