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未参加中级会计考试退费相关政策汇总
2022年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9月份未举办中级会计考试,而再9月份举办中级会计考试的地区中也有部分考生受疫情影响没有参加中级会计考试,这些地区针对没有参加中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发布了相关退费的公告,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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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会计未参加考试考生退费情况汇总 | |||
地区 | 退费情况概述 | 政策原文 | |
湖北省 | 仙桃市 | 如有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相关考生可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11月 6 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提交考试期间本人受疫情管控等相关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 | 政策原文>> |
荆州市 | 因疫情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认真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考试期间本人受疫情管控等相关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 | 政策原文>> | |
广东省 | 江门市 | (一)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index.asp(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登记信息及提交资料。 (二)退费考生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登记信息及提交资料后,请按个人报名考生信息表上原选定我市下辖各县(市、区),同时将相关申请资料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不含节假日)报送到相关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 政策原文>> |
梅州市 | (一)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index.jsp(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登记信息。 (二)考生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登记信息的同时,请将相关申请材料发送我局会计科邮箱365866121@QQ.COM,邮件主题统一填写:考生姓名+申请中级退费或成绩延长。 | 政策原文>> | |
中山市 | 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陆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index.jsp(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原文>> | |
珠海市 | 在珠海考区报名参加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缴费成功,经审核符合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将退还报名费并延长2021年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1年。 退费时间:10月24日至11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 政策原文>> | |
河源市 |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等出具的管控隔离证明。 | 政策原文>> | |
阳江市 |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index.jsp(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登记信息。 | 政策原文>> | |
肇庆市 |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肇庆考区考生,请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原文>> | |
茂名市 |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原文>> | |
潮州市 |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原文>> | |
清远市 |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原文>> | |
汕头市 | 一、申请范围 在我市报名参加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并缴费成功,但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导致未参考或放弃考试的考生,不列入申请对象范围)。 二、申请时间 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 政策原文>> |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合肥市已于9月3日至5日完成中级会计考试,并不举行延期考试。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请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审核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原因说明、疫情管控等相关证明材料。 | 政策原文>> |
宿州市 | 宿州市已于2022年9月3日-4日完成了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鉴于宿州市当前新冠疫情形势复杂,决定不再安排延考。 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请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审核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原因说明、疫情管控等相关证明材料。 | 政策原文>> | |
蚌埠市 | 请因疫情防控未能参加全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蚌埠考区的考生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申请退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 政策原文>> | |
芜湖市 | 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可在2022年10月24日—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请先注册),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个人申请书、考试时间考生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疫情管控证明。 | 政策原文>> | |
安庆市 | 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可在2022年10月24日——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请先注册),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个人申请书、考试时间考生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疫情管控证明(参考模板附后)。 | 政策原文>> | |
淮北市 | 按照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请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审核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原因说明、疫情管控等相关证明材料。并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申请登记。 | 政策原文>> | |
阜阳市 | 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审核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原因说明、疫情管控等相关证明材料。 | 政策原文>> | |
滁州市 | 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必须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个人书面申请和社区疫情管控证明或汽车站、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等单位出具的停运证明等材料)进行申请登记。 | 政策原文>> | |
六安市 | 1. 退费范围:2022年9月3日至5日因疫情被隔离或交通管制等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2.退费保留成绩程序: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必须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个人书面申请和社区疫情管控证明或汽车站、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等单位出具的停运证明等材料)进行申请登记。通过审核的考生退还相关报名费(先退费明年再重新报名缴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 政策原文>> | |
池州市 | 对于确因疫情管控未能参加于9月3日-4日举行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池州考区)的考生,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可申请退费并延长合格成绩有效期一年。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可在2022年10月24日——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请先注册),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个人申请书、考试时间考生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疫情管控证明(参考模板附后)。 | 政策原文>> | |
马鞍山市 | 符合退费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可在2022年10月24日-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请先注册),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个人申请书、考试时间考生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疫情管控证明。 | 政策原文>> | |
福建省 | 如有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可申请退还相关考试报名费,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原文>> | |
福建省 | 厦门市 | 请符合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5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上传未能参加考试情况说明及疫情防控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 | 政策原文>> |
福州市 | 根据省会计考办通知,我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已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行,我省不再举行延期考试。如有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可申请退还相关考试报名费,2021年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请符合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上传相关材料。 | 政策原文>> | |
漳州市 | 请符合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5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上传未能参加考试情况说明及疫情防控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 | 政策原文>> | |
泉州市 | 请符合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未能参加考试情况说明及疫情防控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 | 政策原文>> | |
十堰市 | 请相关考生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提交考试期间本人受疫情管控等相关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 | 政策原文>> | |
云南省 | 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原文>> | |
吉林省 | 本着服务考生的原则,吉林省考区对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如期参加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开通退费、保留成绩等服务。请相关考生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退还报名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 政策原文>> | |
湖南省 |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可于3日后再次登录网站查看审核结果。 | 政策原文>> | |
宁夏 | 个别考生由于疫情封控隔离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本着服务考生的原则,宁夏考区对此类考生开通退费、保留成绩等服务。请相关考生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退还报名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 政策原文>> | |
河北省 | 辛集市 | 对于9月3日至5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提供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相关证明)申请退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 政策原文>> |
秦皇岛市 | 受疫情影响没有参加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可以在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index.jsp),进入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申请系统,使用退费功能,提交退费申请(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 | 政策原文>> | |
河南省 | 郑州市 | 部分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正常参加9月3日-5日考试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上传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办理退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退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 政策原文>> |
许昌市 | 相关考生当时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9月3日至5日考试的,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身份证、社区证明、政府部门发布的封控或隔离证明 | 政策原文>> | |
信阳市 | 对于确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政策原文>> | |
焦作市 | 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9月3日至5日考试的焦作考区考生,可申请退费。考生应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上传因疫情防控原因本人未能参加2022年9月3日至5日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待审核。 | 政策原文>> | |
持续更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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