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筹资方式_2023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知识点打卡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最慢的步伐不是跬步,而是徘徊,最快的脚步不是冲刺,而是坚持。以下是东奥整理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的考点讲解,快看看吧!
【知识点】债务筹资方式★★★
【所属章节】第四章 筹资管理(上)
债务筹资方式
一、银行借款
政策性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通常为长期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向企业提供贷款,用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
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如从信托投资公司取得实物或货币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各种中长期贷款,从保险公司取得的贷款等。
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或保证人的信用为依据而获得的贷款。
担保贷款: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二、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条件:
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金用途: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三、租赁
租赁,是指通过签订资产出让合同的方式,使用资产的一方(承租方)通过支付租金,向出让资产的一方取得资产使用权的一种交易行为。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陈庆杰老师《财务管理》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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