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直接投资_2024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预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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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吸收直接投资
【所属章节】第四章 筹资管理(上)
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原则,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和外商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
1.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
吸收国家投资 | 形成的资本叫国有资本,具有以下特点:(1)产权归属国家;(2)资金的运用和处置受国家约束较大;(3)在国有公司中采用比较广泛 |
吸收法人投资 | 具有以下特点:(1)发生在法人单位之间;(2)以参与公司利润分配或控制为目的;(3)出资方式灵活多样 |
吸收外商投资 |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 |
吸收社会公众投资 | 形成的资本称为个人资本,具有以下特点:(1)参加投资的人员较多;(2)每人投资的数额相对较少;(3)以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为目的 |
2.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
以货币资产出资 | 最重要的出资方式,可以获取其他物质资源,支付各种费用,满足企业创建开支和随后的日常周转需要 |
以实物资产出资 | 应作价公平合理 |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 |
以知识产权出资 | 知识产权通常是指专有技术、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
以特定债权出资 | 特定债权指企业依法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转作股权的债权 |
3.吸收直接投资的程序——手续相对比较简便,筹资费用较低
确定筹资数量;寻找投资单位;协商和签署投资协议;取得所筹集的资金。
4.吸收直接投资的筹资特点
优点 | (1)能够尽快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直接获得所需的先进设备和技术 (2)便于进行信息沟通——投资者比较单一,甚至直接担任公司管理层职务 |
缺点 | (1)资本成本较高——相比股票筹资,投资者要求将大部分盈余作为红利分配,但从筹资费用的角度来说,手续相对比较简便,筹资费用较低 (2)公司控制权集中,不利于公司治理 ——投资者一般要求获得与投资数额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权 (3)不易进行产权交易——没有证券为媒介进行产权转让 |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杨树林老师2023年《财务管理》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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