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2025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预习阶段考点
学习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深入理解和创新的过程。2025年中级会计考试备考中,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了《财务管理》预习相关内容,相信每一页预习的内容,都是你通往梦想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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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筹资管理(上)】
银行借款
星级:★★
难度:易
历年:客观题
一、银行借款的种类
担保贷款
聚焦点
项目 | 抵押 | 质押 |
是否转移财产占有 | 不转移 | 转移 |
标的物是否包括不动产 | 包括 | 不包括 |
二、长期借款的保护性条款
1.例行性保护条款--例行常规的条款
①定期向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交财务报表;
②保持存货储备量,不准在正常情况下出售较多的非产成品存货;
③及时清偿债务;
④不准以资产作其他承诺的担保或抵押;
⑤不准贴现应收票据或出售应收账款,以避免或有负债等。
2.一般性保护条款--对资产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条款
①保持企业的资产流动性:要求企业需持有一定最低额度的货币资金及其他流动资产,一般规定了企业必须保持的最低营运资金数额和最低流动比率数值;
②限制企业非经营性支出:如限制支付现金股利、购入股票和职工加薪的数额规模;
③限制企业资本支出的规模:控制企业资产结构中的长期性资产的比例;
④限制公司再举债规模:目的是防止其他债权人取得对公司资产的优先索偿权;
⑤限制公司的长期投资:如规定公司不准投资于短期内不能收回资金的项目,不能未经银行等债权人的同意而与其他公司合并等。
3.特殊性保护条款--针对某些特殊情况而出现在部分借款合同中的条款
①要求公司的主要领导人购买人身保险;
②借款的用途不得改变;
③违约惩罚条款等。
聚焦点:例行性、一般性和特殊性保护条款结合使用,将有利于全面保护银行等债权人的权益。
但借款合同是经双方协商后决定的,其最终结果取决于双方谈判能力的大小,而不是完全取决于银行等债权人的主观愿望。
三、银行借款的筹资特点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银行借款相关内容。考生们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预习阶段的学习时间,积极备考, 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注:以上内容选自刘艳霞老师24年《财务管理》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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