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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经济法》每日攻克一考点:经济法的渊源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杨晓宇2018-08-07 18:12:53

2018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入口将在8月陆续开放,广大考生们注意核对上面的信息。此外,考前一个月的知识点复习也十分关键,能够进一步夯实基础,查缺补漏。东奥小编这里为大家提供《中级经济法》每日攻克一考点内容。

经济法的渊源

种类

制定机关

效力层级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效力仅次于宪法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

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

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国际条约、协定

《中级经济法》需要记忆的内容相对较多,考生们要规划好时间,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同时,报了该科的考生们要留意好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做好全面的迎接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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