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经济法》每日攻克一考点:经济法的渊源
2018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入口将在8月陆续开放,广大考生们注意核对上面的信息。此外,考前一个月的知识点复习也十分关键,能够进一步夯实基础,查缺补漏。东奥小编这里为大家提供《中级经济法》每日攻克一考点内容。
经济法的渊源
种类 | 制定机关 | 效力层级 | |
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 效力仅次于宪法 | |
法规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
地方性法规 | 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 |
规章 | 部门规章 |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 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制定 |
地方政府规章 | 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 |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 | |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 — | |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 | |
国际条约、协定 | — | — |
《中级经济法》需要记忆的内容相对较多,考生们要规划好时间,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同时,报了该科的考生们要留意好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做好全面的迎接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