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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类型及频率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帆2019-05-16 10:54:34

雄鹰想要飞上蓝天,那也是无数次摔打才磨练出来的。中级会计的学习更是需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克服困难!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小编今日已整理,一起来学习吧!

股东大会会议类型及频率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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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会

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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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类型及频率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类型及频率

(1)年会

①每年召开一次;

②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2)临时股东大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想通过中级会计考试,必须有为之付出的决心与勇气。没有持之以恒的学习,何来考试的通过!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知识点正在更新,同学们快来学习!

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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