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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规则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帆2019-05-17 11: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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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规则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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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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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规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规则

(1)表决权的计算:一人一票。

(2)决议规则: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上市公司董事会关联表决权排除制度(2016年简答题、2009年综合题)

①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②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③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链接】上市公司因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可转债或者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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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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