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想要在学习中不迷失方向,那就为自己订立一个目标吧!中级会计的学习更是如此,想取得考试的胜利,就向着订立的目标努力奋斗吧!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小编今日已整理更新,快来学习吧!
【内容导航】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所属章节】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除依法行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职权外,有权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①公司关联交易;
②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报酬、考核;
④其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应当作成记录,并经独立董事书面签字确认。
(3)股东有权查阅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级会计考试是9月7-8日,想要顺利通过中级会计的考试,就坚持不懈的去学习吧!相信你的努力终会有收获!中级会计《经济法》相关知识点小编坚持更新,大家坚持来学习啊!
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