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概念、年度报告公示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
中级会计职称不仅是会计从业人员晋升的“敲门砖”,也是对财务人员专业能力的认可!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科目的必备知识点,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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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概念、年度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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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分公司的概念、年度报告公示
分公司的概念、年度报告公示
一、分公司的概念
(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公司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
(2)分公司可领取《营业执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2011年简答题)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分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
B.分公司有独立的公司名称
C.分公司不独立承担责任
D.分公司可领取营业执照
【答案】ACD
二、年度报告公示
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希望考生们珍惜时间,踏实备考,小编也在这里预祝大家早日通过中级会计师考试!
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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