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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帆2019-05-21 12:30:28

不努力的人生何以谈收获,不奋斗的青春何以为青春!正值大好时光的同学们想要通过中级会计的考试就努力奋斗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大家快来学习啊!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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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一)内部转让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完全自由)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外部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2.同意

(1)明确表示同意;

(2)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不购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

(1)基本规定

(2)排除适用

(3)转让股东“变卦”放弃转让:不能强行优先购买,可以要求赔偿

(4)同等条件

(5)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

(6)转让股东侵害优先购买权

4.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权对外转让的程序

中级会计考试时间距离现在不到4个月,时间紧迫想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学习其实不是不可能,充分利用时间每天打卡学习吧!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相关知识点持续更新中,大家坚持学习啊!

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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