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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帆2019-05-28 12:03:42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同学们今天已经开始中级会计的学习了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考试的热门知识点,快来学习吧!

上市公司收购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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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

【所属章节】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

1.取得控制权的界定

2.一致行动人

3.收购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依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4.收购人的义务

(1)公告义务

(2)禁售义务

(3)锁定义务

5.上市公司收购的支付价款

6.要约收购

(1)要约收购的条件

(2)收购要约的期限

(3)收购要约的撤销

(4)收购要约的变更

(5)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6)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

7.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

(1)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2)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不要害怕中级会计考试的到来,同学们现在应该做的就是将知识学习透彻,积极备考!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相关知识点持续更新,大家快来学习吧!

注:以上内容选自陆中宝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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