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基础理论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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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航】
票据的种类
与票据相关的各种关系
【所属章节】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知识点】票据法基础理论
票据法基础理论
1、票据的种类
(一)从票据当事人角度分类
(二)从付款期限角度分类
【提示】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与票据相关的各种关系
1.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关系
(1)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2)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作用。
(3)票据关系因一定原因失效,亦不影响基础关系的效力。
2.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1)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指由票据法直接规定的,不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票据当事人之间与票据有关的法律关系。例如,票据上的正当权利人对于因恶意而取得票据的人行使票据返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票据付款人付款后请求持票人交还票据而发生的关系,利益返还请求权等。
(2)利益返还请求权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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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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