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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帆2019-06-11 10:47:01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与其羡慕别人不断的向更高的职位晋升,不如自己现在开始就努力的学习!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科目知识点今日已更新,快来学习吧!

承揽合同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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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

随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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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

1、第三人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2、随时解除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已经公布很长时间了,报名完成的同学们现在已经在积极的备战考试了吗?想要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中级会计师证书,现在就把握时间努力学习吧!

注:以上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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