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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随堂练习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帆2019-06-14 10:32:53

光学不练,永远只是纸上谈兵。中级会计的学习中不仅仅要学习知识点,习题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科目的随堂练习,快来做题吧!

撤销权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随堂练习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8年)

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2年内行使

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以债务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D.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答案】D

【解析】(1)选项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2)选项B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自己的名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级会计考试就是用习题来检测同学们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想要在中级会计的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习题不可忽视!

注:以上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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