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基础知识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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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类型 |
划分标准 |
纳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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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 税 人 |
居民 企业 |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注册地标准) |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全面纳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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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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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 |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
有限纳税义务 |
(1)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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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提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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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选自杨千紫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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