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热门答疑>正文

赠与合同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热门答疑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帆2019-06-19 11:52:15

不要害怕中级会计学习中的压力,有压力才会有动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的精华答疑,快来一起看看吧!

赠与合同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热门答疑

【问题】

当众宣布,没有签赠与合同,也有法律约束力吗?

【答疑】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即赠与人在给付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如经济困难、另行选定赠与对象等,可以撤销赠与;对已经给付或部分给付的不得撤销。对于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仅负有承诺赠与的法律义务,还有贩灾扶贫救困的道德义务,因此法律禁止此类赠与合同的撤销。

中级会计考试再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来临了,剩余的学习时间正在不断的减少,好好把握时间学习吧!付出努力坚持不懈的学习,才有顺利取得中级会计师证书的可能!

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经济法》教研团队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考前学习资料

名师核心课程

摸底测试习题

章节练习前两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