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正文

增值税专用发票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帆2019-06-25 10:57:46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中级会计的学习需要同学们努力勤奋,坚持不懈!中级会计相关知识点小编今日已更新,快来和小编学习吧!

中级会计经济法增值税专用发票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内容导航】

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属章节】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含劳保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

(2)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适用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

(4)除另有规定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面对中级会计考试不要彷徨,要不断的为自己打气加油,让自己坚持下去!中级会计相关知识点持续更新,大家把握时间坚持学习吧!

注:以上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考前学习资料

名师核心课程

摸底测试习题

章节练习前两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