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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监督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帆2019-07-05 10: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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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监督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内容导航】

权力机关对预算的监督

政府机关对预算的监督

各级政府专门机构对预算的监督

社会公众对预算的监督

【所属章节】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

【知识点】预算监督

预算监督

1、权力机关对预算的监督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3)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2、政府机关对预算的监督

(1)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2)各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下级政府应当定期向上一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3、各级政府专门机构对预算的监督

(1)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管理有关工作,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2)县级以上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开。

(3)政府各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及时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反映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依法纠正违反预算的行为。

4、社会公众对预算的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预算法的行为,可以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检举、控告。

中级会计考试距离大家越来越近,抓紧时间好好学习才是有效的应对方法!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相关知识点不断更新,记得学习啊!

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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