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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抗辩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攻克一习题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帆2019-08-16 13:04:34

跑的越快,遇到风的阻力越大。阻力与成就相伴随。中级会计的学习中,付出的汗水越多,取得的成绩也就越令人满意,付出与收获是成正比的!

票据抗辩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攻克一习题

【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一定事由发生的抗辩,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该类事由有(  )。

A.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

B.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他人假冒

C.票据背书不连续

D.票据上未记载出票地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出票地属于票据的相对记载事项,票据上未记载出票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票据债务人无权以出票地未记载为由提出抗辩。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习题内容出自东奥教研团队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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