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攻克一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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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答案】A
【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总原则”仍不能确定的:(1)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一般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本题中,履行地点应推定为海口,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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