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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攻克一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帆2019-08-16 16:16:47

 成功的人懂得熬,失败的人懂得逃,卓越的人懂得迎风前行并思考!所以想要顺利取得中级会计师证书,坚持不懈的学习是一方面,懂得思考也十分重要!

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攻克一考点

1、总原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具体规则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例如,交付货物一方所在地、提供劳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考点选自黄洁洵老师基础班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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