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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攻克一大题:8月24日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帆2019-08-24 09: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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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攻克一大题:8月24日

【每日攻克一大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签订一份互联网电视机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台互联网电视机,乙公司于12月11日前交货,每台电视机单价5000元,乙公司负责送货,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乙公司于12月8日发出了该100台电视机。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12月10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12月15日与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电视机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购买100台托运中的电视机,每台单价4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2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12月20日,运输公司在运输该批电视机的过程中遇上泥石流,其中有30台电视机毁损。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电视机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同时要求其按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可否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2)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电视机的风险应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不返还定金并要求丙公司支付违约金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

(1)乙公司可以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即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乙公司12月11日交货前,甲公司明确表示自己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可以因此解除与甲公司的购销合同。

(2)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电视机的风险应由丙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在本题中,乙公司出卖给丙公司的货物是在途运输的货物,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丙公司,因此风险应由丙公司承担。

(3)乙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根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是二者不能并用。在本题中,乙公司和丙公司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条款,二者只能择一适用,不能并用。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主观题内容由东奥教研专家团队提供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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